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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地产商交付住宅的,应当同时向预购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一点建设部在200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
有待改进的部分
关于交楼要求房地产商出示“大房产证”或政府发的“入住许可证”问题,在建设部新的《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确实有这种选择,不过选择并不是必须,购房人想作这种选择,目前还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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