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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规出 利好来 商住公寓大翻身值得一看

发表于2016-06-15
标签:公寓 土地使用年限 居住用地 商业用房 商住公寓 

一直以来,商业性质的公寓产品并不讨喜,因为它产权年限为40年,商业用水用电,不能等特性,即使在楼市无比火热的南京市场上,它的销售情况也不是很理想。不过,现在这一状况有望改变了!

  就在上周五,国务院出台了新规,允许商业用房可改成住宅性质,民用水电气,土地性质也可变为居住用地,我的天,这是商业住宅要翻身的节奏么?
详细新规可见下文:

  (十二)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其实,对于客来说,公寓还是有他的在的,比如,一般面积较小,总价较低,门槛就没那么大;一般都是精装,买来出租自己比较省心,而且小公寓还比较符合年轻人的口味,出租出去比较容易等等。而现在新规一出,对于租住客来说,租住的成本进一步降低,无疑,房子更好租出去了!


发表于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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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06-15

公寓也有春天

发表于2016-06-15

公寓也有春天

发表于2016-06-15

公寓价格也不低

发表于2016-06-15

大翻身呀

发表于2016-06-15

值得一看

发表于2016-06-15

新规呀

发表于2016-06-15

公寓比较小

发表于2016-06-15

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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