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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那些事,下手须谨慎!

发表于2016-04-14
犀牛法律的律师您好,我想请问:我与16年年初要买房,与别人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了购房总价款为420万元,也约定了过户时间,同时我也将10万元定金汇入卖房人账户内,但当我联系对方办理过户手续时,对方却要求增加购房款,否则不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该怎么办??

犀牛看法,李晓波律师建议:

首先:既然您与对方已经签订了书面的购房合同,那么双方就应该按合同履行,如对方提出在合同约定之外的附加条件或要更改合同相应条款的要求您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同意,所以建议您可以与对方协商,但建议您将整个协商过程通过录音或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

其次:如协商不成,则此时如对方坚决不同意过户则可能构成根本违约,那么您可以:1、选择依据合同上的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您也可以选择在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对方按定金罚则履行支付您20万元。不过上述违约责任及定金罚则只能选择一种而不能同时主张。3、如您不想解除合同,那么您也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代判决生效后可申请法院予以强制过户。


发表于2016-04-14
注意些法律常识,避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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