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人防工程去哪儿了?免建可以对抗法律???
- 发表于2014-10-17
要是真打仗了没处躲啊
- 发表于2014-10-17
关键是修建人防的钱都是业主交的
- 发表于2014-10-17
这种东西看着没用,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大用处
- 发表于2014-10-17
真心是不好,要追究的
- 发表于2014-10-17
这个不靠谱啊
- 发表于2014-10-17
这种东西不能少的!!!
- 发表于2014-10-17
这种事情啊,必须追究的
- 发表于2014-10-17
要有个说法的
- 发表于2014-10-17
强势围观!
左邻右里,总建筑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常住居民近万人,居然没有一处人防工程!
请问,人防工程去哪儿了???
在我们旁边的南方花园,人防门超过10厘米厚,还有防毒通道、简易消洗间和除尘室等各种人防专用设施
各种设施一应俱全,为什么是靠着的邻居,差距如此之大!
最终我们得到的答案是,江宁区人防办给予小区人防设施免建的许可!!!
难道地方性的许可可以超越法律???
199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
作为一个常住人口过万的小区,人防工程不可少,这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下一代负责
对于免建许可,不接受这个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