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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人防工程去哪儿了?免建可以对抗法律???

发表于2014-10-17
标签:家人 邻居 建筑面积 

左邻右里,总建筑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常住居民近万人,居然没有一处人防工程!




请问,人防工程去哪儿了???

在我们旁边的南方花园,人防门超过10厘米厚,还有防毒通道、简易消洗间和除尘室等各种人防专用设施

各种设施一应俱全,为什么是靠着的邻居,差距如此之大!

最终我们得到的答案是,江宁区人防办给予小区人防设施免建的许可!!!

难道地方性的许可可以超越法律???

199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





作为一个常住人口过万的小区,人防工程不可少,这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下一代负责

对于免建许可,不接受这个解释!

发表于2014-10-17

要是真打仗了没处躲啊

发表于2014-10-17

关键是修建人防的钱都是业主交的

发表于2014-10-17

这种东西看着没用,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大用处

发表于2014-10-17

真心是不好,要追究的

发表于2014-10-17

这个不靠谱啊

发表于2014-10-17

这种东西不能少的!!!

发表于2014-10-17

这种事情啊,必须追究的

发表于2014-10-17

要有个说法的

发表于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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