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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税试点3年不成功 土地出让金或并入房产税

发表于2013-12-05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房地产税改革正式破题。

为此,房地产税的提法和此前已经在上海、重庆试点三年的房产税成为撩动楼市神经的敏感话题。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中共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中,“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作为这个改革大纲中唯一涉及“房地产”方面的内容,成为了业内炙手可热的谈资。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决定》中表述的“房地产税”与此前一直试点的房产税并不是一回事。

“房地产税不是房产税,加一个字,就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个税种。”中国社科院城乡建设经济系主任、住建部政策研究原主任陈淮如是说。

“房地产税的提法意味着要把土地的部分纳入进来,”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分析认为,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意味着对包括房产税在内的整体房地产税收体系的调整和改革。

与此同时,国务院明确国土部作为负责部门统筹不动产登记工作。

发表于2013-12-05

“房产税试点不成功”

而对于已经试点三年的房产税而言,尽管原本一直被业内称为楼市调控的“另一只靴子”,但试点至今日,却变得有些“索然无味”。

“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试点可以判断为不成功,没有扩围的意义。”陈淮公开对已经试点三年的房产税政策作出了判断。

做出如此判断的一个重要依据,是房产税试点对两地房价的抑制作用并不明显。

“从今年来看,重庆和上海的商品房成交价格都有所上涨,”在全联房地产商会2013年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余斌表示,“尽管上涨幅度很小,但房产税作为抑制房价的利剑,目前的效果仍然没有表现出来。”

从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来看,房产税目前还仅限增量即新购相关房产,征收范围并未涉及存量。与此同时,现在住房信息系统仍不配套,业内人士多认为,短期内房产税可能还主要针对增量住房,其改革总体将呈现分区域、差别化征收的渐进路径。

“征收房产税,需要居民住房信息联网、不动产价格评估体系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的整体、系统、协调推进。从试点的情况看,我国在这些基础数据和评估技术上的欠缺还比较严重。”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坦言。

另一方面,对于决策层而言,房产税的试点方案依据仍然是国务院会议精神,不仅不是法律,而且违背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中“非经营房产不征税”的规定,如要扩大铺开,其中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就没了法律保障。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针对房地产税的改革提出要“加快立法”,这也体现了“依法”的要求。“房产税不经过立法通过,总依靠性法规是不恰当的。”顾云昌表示。

刘剑文介绍,房地产税改革的可能步骤是先立法再启动改革,而改革的内容也很可能不仅仅是房地产税,而涵盖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税和耕地占用税四大相关税种的共同改革

发表于2013-12-10

TC除了收钱或者罚款,还能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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