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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年会交房产税吗

来源: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12-14 11:47:00

[摘要] 南京现行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源自省地税局)为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掌握这些税收政策,近日,江苏省地税局对房地产税收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归并和解读。

南京现行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源自省地税局)为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掌握这些税收政策,近日,江苏省地税局对房地产税收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归并和解读。

一、个人购买住房应缴纳哪些税?

作为购买方,应缴纳契税。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

二、个人转让二手房应缴纳哪些税费?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转让二手房,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若转让非住房,还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一)营业税及附加:转让二手房应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具体分住房和非住房两种情况:

一是转让住房。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是转让非住房。个人销售其购置的非住房,以全部收入减去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此外,转让方还应以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市区7%,县城、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

(三)土地增值税: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转让非住房的,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是通过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旧房评估价格的,按转让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增值额、增值率,并据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旧房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及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二是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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