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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2007年10月15日了解到,根据《福建省人民 关于厦门市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闽政文〔2007〕222号),我市自2007年7月1日起,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基本缴存比例均由原来的10%提高到12%。各单位将从本月起补交过去3个月差额的部分。
记者2007年10月15日了解到,根据《福建省人民 关于厦门市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闽政文〔2007〕222号),我市自2007年7月1日起,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基本缴存比例均由原来的10%提高到12%。各单位将从本月起补交过去3个月差额的部分。
相关负责人说,近几年我市商品住房价格居高不下,职工购房压力增大。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今已4年未作调整,这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可减轻我市职工购房的经济压力,并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
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变多了
住房公积金的基本缴存比例提高以后,对普通市民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昨晚,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归集管理科科长黄江东。黄江东解释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就是老百姓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变多了,购房时可使用的公积金数额也随之增大。
黄江东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要想申请到20万元的贷款,每月至少需要缴交417元。以往,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基本缴存比例均为10%,受这个限制,部分职工每月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数额可能无法达到417元。缴存比例提高到12%以后,由于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没有改变,更多的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可能达到或者超过417元,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也将达到20万元,从而减轻供房压力。
选择逐月还贷压力更小了
目前,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已经推出了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业务。截止8月31日,全市已有12072名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手续,签订协议8827份。
黄江东告诉记者,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基本缴存比例均由原来的10%提高到12%,对于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来说,实际提高的比例达到了4%。这样一来,选择逐月还贷的职工还款压力减小了不少,因为每个月存入公积金账户的钱变多了,还款人需要另外缴交的钱款就相应变少了。
新政至少惠及27.9万人
据统计,今年1至7月,全市新建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457家,归集住房公积金13.17亿元。截至7月底,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27.9万人,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95.67亿元,归集余额50.42亿元。
1至7月,我市职工因购房、还贷等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7.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16%。截至7月底,我市职工累计支取住房公积金45.2亿元。
1至7月,我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9.9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3%。截至7月底,我市累计为65829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0.71亿元,贷款余额39.92亿元,个贷使用率达79.18%,位居、全省前列。
哪些人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按照目前的政策, 在厦门的职工在交满1年的住房公积金后,在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是在外地已经交满1年的住房公积金,调入厦门后只需再交满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上限是20万元,双职工则可达40万元。
(钱玲玲梁秀密蔡文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