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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京职工国庆七天都加班最少可拿1156.85元

发表于2013-09-30

  国庆长假,1日、2日、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4日、5日、6日、7日为公休日。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休息日安排加班,应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目前,南京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那么日工资最低约为68.05元。这样算来,国庆前三天加班,每天至少可得204.15元(68.05×3);4日到7日加班,每天至少可得136.1元(68.05×2),如果7天都加班,最少可以拿到1156.85元的加班费,相当于17天的工资。

  对此,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也提醒,上述案例是以南京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实际情况中,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许多加班职工的实际报酬要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发表于2013-09-30

加班,还是放假?大家就纠结吧

发表于2013-09-30

肯定选择放假啦  加班不合算

发表于2013-09-30

好低的加班工资

发表于2013-09-30

不干 还是放假舒服

发表于2013-09-30

工作几天 休息几天比较好,一次房多天之后反而会更累

发表于2013-09-30

适当休息

发表于2013-09-30

南京的工资好低啊

发表于2013-09-30

那还不如放假

发表于2013-09-30

不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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